事项名称 |
居民身份证签发 |
办理部门 |
户籍所在派出所 |
办理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 |
申请条件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,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;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,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 |
办理材料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,应当填写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,交验居民户口簿。 |
办理流程 |
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—派出所审核—已发向公民发放证件 |
办理地点 |
户籍所在派出所 |
办理时间 |
早上8:3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(周一至周五) |
联系电话 |
0911-4622481 |
法定办理时限 |
20个工作日 |
收费依据及标准 |
首次申领20元/证,收费依据:发改委、财政部《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发改价格【2003】2322号。 |
办理表格 |
无 |
备注 |
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