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现将情况答复如下:
7月31日,县住建局质监站站长古张林带队,对县长信箱所反映事项进行了调查:7月30日旅游大厦项目塔吊司机违规操作,违反项目部不准将塔吊料斗吊出施工区域到达街面区域的规定,致使料斗内装载的石子掉落到彩虹桥大街区域,从而造成行人车辆受损。现旅游大厦项目已主体完工开始内粉,不再吊装石子、砖块等,仅吊装水泥砂浆。
根据调查实际,做出如下处理意见:
1、为确保彻底排除安全隐患,县住建局质监站已责令旅游大厦项目部加大安全教育力度,切实做好高处坠物安全防护措施:布置安全平网,确保塔吊作业中料斗仅在施工区域运行,绝不出街、装料不满载,杜绝材料外溢掉落等各类安全隐患。
2、县住建局质监站已下发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对旅游大厦项目作出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3、县住建局质监站正在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整治活动,督促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,彻底消除各类潜在安全生产隐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