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现将您所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:
一、关于反映农综项目管道损坏一事
经乡调查组核实,南岭行政村北门村民小组于2014年2月份经村民小组会议将北门村寨子沟承包给周君强(村民小组与周君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,承包期15年,承包费1.8万元,承包费一次付清),周君强通过水利局沟道整地项目进行了整治。2013年农综项目管道被水冲毁,被淤泥淹没,村组干部向老区办请示如何处理管道,老区办给村组说,让村组负责把管道整理一下,放整齐,看管好,不要丢,以后再恢复。随后平整土地时把管道放了三堆,目前管道仍在原处堆放。
二、关于反映刘章兴占用集体土地建养猪厂一事
经调查核实,2013年刘章兴响应县政府发展120模式的政策,建养猪场,经村民小组同意后,他通过县土地部门批准了建猪场的用地(宜2014农具用地A NO.600940批准书),他拥有合法用地手续。
三、关于反映北门牛肉中毒慰问品一事
牛肉中毒事件发生后,卖牛肉人吕超买四份慰问品看望了三户中毒人员(一箱牛奶、一瓶酒),另一份给了支书刘章兴的父亲刘忠明,以表示对原支书刘章兴在此次事件中协调出力的感谢。
四、关于救助金发放一事
2014年南岭行政村总共发放五笔救助金,分别为1月27日,38户,8300元;7月23日,49户,6800元;8月12日,3户,1000元;11月28日,3户,1300元;12月31日,14户,6500元,共计23900元。以上资金全部通过信合打入个人账户,不存在贪污问题。
五、关于反映母亲水窖款项一事
该项目为农业中心项目,2012年修建母亲水窖新建补助600元,维修补助400元,补助资金已全部对付给农户。
六、关于反映2014年玉米良种补贴一事
2014年玉米良种补贴已上报县种子中心,上级资金还未拨付。
七、关于反映原支书刘章兴担任村级四职一事。
刘章兴担任南岭行政村支书期间,村主任为张红星,监委会主任张殿英,村会计王金刚。今年进行第十五届村级换届,马建祥担任南岭行政村支部书记,村主任为马金平,监委会主任翟三祥,村会计马军建。
经乡政府调查组核实,牛肉中毒慰问品是卖牛肉人吕超向四户中毒人员家属慰问。原任支书刘章兴,村民组长翟三祥并未破坏公共设施,私自买卖公有土地,非法占用土地;玉米良种补贴、救助金、母亲水窖资金不存在贪污现象。
交里乡人民政府
2015年5月2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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